【 信息发布时间:2020-02-26  】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要求,为促进我区商贸企业有序、安全复工,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对高新区商贸企业开复工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
按照中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内容,扎实做好我区商贸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
二、落实责任
1.商贸企业法人应牵头担负本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不发生疫情扩散和发生相关安全事件。严禁未开展从业人员排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商贸企业开业复工。对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已开业复工的单位,一律停止营业,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高新区商务办对重点商贸企业实施派专人包保责任工作制,分期分批开展辖区内商贸企业开业复工验收工作,同时定期开展巡查复检,确保正常经营,合理防控。
二、复工准备
1.复工登记。复工前,商贸企业须填写《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外地返鞍职工情况登记表》、《公司身体状况异常人员情况登记表》到高新区商务办报备,由高新区商务办根据《关于高新区复工复产工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对企业进行实地验收辅导,各项合格后,开具《商贸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表》,商贸企业方可开业复工。
2.员工检查。复工前排查登记全部返岗员工,了解其是否去过湖北或其他地区、是否接触过湖北或其他地区归来人员、是否接触过疑似尚未确诊或已确诊病例、是否出现体温异常、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疑似症状,如有上述情形,做好人员隔离及相关工作,同时报告相关部门。建立外省返鞍员工信息及身体健康情况台账、员工体温监测台账。
3.疫情物资储备。企业应储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储备物资保障不足,不可开业复工。
三、防控要求
1.加强防控意识。商贸企业应在显著位置张贴《鞍山市关于严格管理开(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规定》(高新区商务办发放)和《关于印发企业及员工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二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同时参照《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综发〔2020〕60号)(详见附件5)文件细则切实提高防范意识。要建立防护用品采购与使用台账及主要食材采购台账。
2.做好场所防控。开业前后消毒,每日保证日消毒至少三次,经常保持室内通风空气流通,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回收箱,妥善处理废弃口罩。设立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做好人员防控。要求员工戴口罩,勤洗手。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如发现发热及咳嗽等异常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同时报告相关部门,待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商贸企业应配备测温设备,设专人对进入其经营场所的消费者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及咳嗽及不带口罩者一律禁止入内。企业不得组织大规模促销活动、展览展示等聚集性活动;员工应当避免会议、早训等聚集活动,建议以对讲或网络语音、视频等无接触方式安排工作。员工餐提倡自带餐具自行消毒,并实行分时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复工申办流程
一、复工申请流程
1.企业向商务办提出开复工申请(电话或者网上申请)。
2.高新区商务办按照《关于高新区复工复产工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指导企业做好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营业环境、工作人员、商品的卫生防疫措施,建立健全防疫管理制度,优先保障一线员工配备防护用品,合理布置人流动线,做好人员疏导,避免人群聚集,每日清扫消毒营业场所,切实保障商贸企业持续稳定安全经营。
3.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开复工准备,报送相关登记材料。
4.商务办组织疫情防控指挥部组对企业实地验收辅导,合格后准许开业。
二、联系方式
高新区商务办
电话:5211035 5200299
三、受理方式
电子邮箱:asgxqswj@163.com
四、受理时限
上午8:30——下午5:30。全天受理,中间不休息。
五、实地验收辅导
企业复工前三天提交要件,由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到企业实地验收辅导,合格后,企业法人和实地验收部门人员在提交的要件上签字,盖章,企业可组织复工。
附件1: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2:商贸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登记表
附件3:外地返鞍职工情况登记表
附件4:公司身体状况异常人员情况登记表
附件5:《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综发〔2020〕60号)
附件6:《高新区美发行业复工方案》
附件7: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美发预约人员信息登记表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