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0-02-16  】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提交要件
1、商业企业营业审批表
2、营业商业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3、非鞍山籍在鞍务工人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4、商业企业开工人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5、商业企业恢复营业检查表
二、联系人
开发区经济商务办 苏文鹏 电话:8486240 手机:15042297900
三、受理方式
电子邮箱:576307412@qq.com
微 信:15042297900
四、受理时限
上午8:30——下午5:30。全天受理,中间不休息。
五、实地审核验收
企业恢复营业前3天提交要件,由开发区组织包保企业部门实地到企业验收,验收合格后,企业法人和包保部门负责人在提交的要件上签字,盖章,企业可组织恢复营业。验收不合格,包保部门提出具体条目式整改措施,企业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开发区组织包保部门1天内到企业实地验收,合格后,企业法人和包保部门负责人在提交的要件上签字,盖章,企业正常营业。
附件:1、商业企业营业审批表
2、营业商业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3、非鞍山籍在鞍务工人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4、商业企业开工人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5、商业企业恢复营业检查表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