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7-12-04  】 【我要打印】 【关闭】
机构名称: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城建交通、市场准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商务贸易、农业水利、社会事务等管理领域部分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公共服务事项和其他权力的行使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承担项目以市政府公布的权责清单为准。
(三)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市政务服务平台;清理无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审批环节和要件;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四)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中、省直垂管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开发区和各分中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业务咨询和投诉举报工作。
(七)负责对市政务服务中心、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管理。
(八)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5591093 投诉电话:5591111 传真号码:559108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邮政编码:114007
电子邮箱:asxzsp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