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8-10-27  】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2018年1月,赵爱军市长在鞍山市第十六届一次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推进“多图联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此基础上,《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2018年度“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18〕20号)及《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构建政务服务新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鞍委办发〔2018〕46号)都对优化再造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推行“多图联审”作出了安排和部署。目前,江苏省等先行先试地区在推行“多图联审”审批制度方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成熟完备可复制的制度成果。2016年11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座谈会上对“多图联审”新模式给予充分肯定。今年5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我市重点参考江苏省等地区经验,结合实际制定了《鞍山市投资项目“多图联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由九个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是总则。简要阐述《实施细则》的目的意义和工作目标,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着力提高投资建设项目审批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第二部分是定义。对“多图联审”改革相关术语及概念进行简要的解释说明。“多图联审”是指施工图审查或审核阶段,为方便建设单位办理相关审批事宜,以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实现统一窗口受理、一次发布需求、自主选择内容、同步审查或审核的审批服务新模式。
第三部分是实施范围。对“多图联审”工作的适用范围及涉及事项进行明确界定。《实施细则》主要适用于市区范围内投资建设项目,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参照执行。
第四部分是工作原则。提出在“多图联审”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纵横联动、集中统一、提高效率”等五项原则。
第五部分是责任分工。对“多图联审”工作中涉及的各部门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市行政审批局负责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多图联审”子系统的开发建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重点建设项目专区,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为投资建设项目开展服务。“多图联审”所涉及事项中没有市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部分是工作流程。介绍“多图联审”工作的环节、步骤和程序。主要工作流程为企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重点建设项目专区提出申请、提交项目基本材料,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审图工作,并在重点建设项目专区统一反馈结果,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第七部分是办理时限。对“多图联审”工作总体时限和各环节时限进行明确。“多图联审”工作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第八部分是保障机制。确定了强化部门和地区协同联动、规范审批和服务行为、加强帮办代办服务等三项保障措施。强调要充分发挥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强化多部门协同配合及市区联动;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质量;加强帮办代办服务,建立投资项目审批协同代办主动帮办工作机制。
第九部分是工作流程图。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10月27日
文件链接:《鞍山市投资项目“多图联审”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