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0-02-18  】 【我要打印】 【关闭】
申请:企业申请使用应急转贷资金需填写《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申请表》及附件,加盖企业公章后连同续贷申请材料一并送达合作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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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合作银行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予以续贷,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在《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申请表》上签署合作银行意见,并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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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合作银行出具转贷承诺后将《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申请表》及附件转至辽宁新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鞍控股),由新鞍控股对其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后出具可否使用应急转贷资金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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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款:复核确认后,由企业与新鞍控股签署使用协议并将对应天数的预交资金使用费划转到新鞍控股指定合作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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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转:新鞍控股按照合作银行的放款通知书有关要求,将申请的应急转贷资金汇入合作银行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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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划本金:合作银行收到应急转贷资金后扣划还本,并履行续贷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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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完成续贷后,合作银行负责将相应的应急转贷资金足额划转至新鞍控股专用合作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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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由新鞍控股向企业出具《应急转贷资金业务结算书》,通知企业资金使用情况及结算金额,结算完成后,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完成。 |
联系人:王乃军 联系电话:229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