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0-02-15  】 【我要打印】 【关闭】
一、申请要件
(一)提交申请书(1份)。
(二)持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张)。
(三)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二、核定用量
由大客户经营分公司按照去年平均用量进行核定,或以用户生产经营用量核定。
三、用户确认
由大客户经营分公司与办理人共同确认用量和借款数额,并由用户书写欠条,签字盖章。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集团报备
由大客户经营分公司建立《预借燃气费》台账,及时登记相关信息。同时,将借款情况上报集团公司督察考核处、财务审计处备案。
注:此项政策疫情结束后立即停止执行,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附件:燃气集团办理延期缴纳燃气费工作流程
办理延期缴纳燃气费工作
单位负责人:孟纪春 联系电话:6361033 13019613319
业务办理人:高真武 联系电话:6312145 15842223773
鞍山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