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8-05-14  】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方便办事人,提高审批服务水平,结合市行政审批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正常工作日中午延时服务和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预约服务方式,在午休时间及双休日为广大办事人和企业提供“无差别”政务服务。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中午延时服务制度
1、市行政审批局各审批业务处、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各进驻窗口要根据业务量,合理制定午休时间工作人员值班表,至少确保一名工作人员在岗。进驻窗口人员不足的,考虑由原单位增派人员。
2、为保证工作人员中午正常就餐及休息,采取轮班模式,值班人员分为两组,第一组值班时间为中午11:30至12:00,第二组值班时间为中午12:00至13:00。
3、物业公司根据中午延时服务工作要求,适当调整保安、保洁、食堂、维修等人员工作时间。
(二)实行双休日预约服务制度
1、办事人可通过鞍山市政务服务平台预约、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三种方式申请双休日预约服务。为保证预约服务质量,预约服务截止时间为每周五16:30前,超过该时限不提供预约服务。
2、对于网络预约,系统自动通过业务预约子模块将相关任务分配至各审批业务处及进驻窗口。对于电话预约及现场预约,应首先判断预约事项是否在市行政审批局和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如“是”则由热线和咨询台工作人员形成任务工单,通过业务预约子模块实时报送至业务协调处。如“否”则热线及咨询台工作人员要及时向办事人说明,并告知办事人应去哪个部门办理。
3、业务协调处根据任务工单,将涉及市行政审批局的事项通过业务预约子模块派发至相关审批业务处,涉及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事项派发至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协调部,由中心业务协调部再派发至各进驻窗口。
4、各审批业务处及进驻窗口要及时在业务预约子模块认领工作任务,并在认领任务后一个小时内与办事人取得联系,提供必要的咨询指导服务,一次性告知办事人需准备材料,约定具体办理时间。各审批业务处及进驻窗口要形成预约服务清单,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报送至政务服务中心受理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部将汇总后形成的预约服务清单报督查考核处。
5、政务服务中心受理部根据各审批业务处及进驻窗口预约服务清单确定双休日值班的分类综合接件受理人员和发证人员。
6、各审批业务处、进驻窗口及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发证人员按照事先约定,向办事人提供双休日无差别服务。如办事人未按约定时间到大厅办理业务,政务服务中心受理部应及时与办事人联系,解除预约或改变办理时间。
7、双休日服务期间,市行政审批局按照“一口综合接件、处室后台办理、统一综合发证”的分类综合接件受理模式办理相关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按原有工作流程受理审批。对即办件,要立即办结;对承诺件,要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三、工作要求
市行政审批局各审批业务处、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各进驻窗口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细化工作安排,将工作具体到人到事,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值班人员工作时间,通过合理的工作调配补足值班人员休息时间。督查考核处要强化监督考核,加大对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对不按规定开展服务的部门、处室、人员严肃处理,并向局长工作例会报告相关情况。网络平台处负责双休日业务预约子模块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满足工作需要。
附件:双休日预约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