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3-05-18  】 【我要打印】 【关闭】
5月9日,市行政审批局卫生健康审批科接到某放射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咨询电话,该机构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为我市某医院出具了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但该医院在向省级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评估时收到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按照我局“首问负责制 ”、“帮办代办”的要求,卫生健康审批科及时与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审批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省级部门回复“放射治疗、核医学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的实施机关调整为省卫生健康委。与上述建设项目同时进行的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可一并向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卫生审查。如果是单独申请‘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应由市级确定审查机关。”为加强营商环境建设,解决申请单位无处办理的矛盾,卫生健康审批科本着勇于担当的精神按照省里的意见迅速开展相关事项审批工作。
卫生健康审批科及时将办理事项进行了调整,并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告知了该放射卫生检测机构。
5月17日,该放射卫生检测机构来到我局送来了锦旗,对我们的工作表示感谢和肯定。接到锦旗,我们心里五味杂陈,我们只是按照局里的规定,做了我们应该做的工作,就收到了群众的表扬。此事更加坚定我们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的决心,将服务无穷尽进行到底,增强人民群众的满足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