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19-08-21  】 【我要打印】 【关闭】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名录规定的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鞍山市主要工业集中区域规划环评全覆盖;严控重点行业环评审批;与相关部门配合,消除我市注册的“冒黑烟车”。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告》要求,2019年完成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内10蒸吨/小时(或7兆瓦)以上燃煤锅炉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部署,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二)大力推进规划环评
区域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改变了从前只注重单体项目管理的弊病,是实现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相结合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从决策源头防止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的环境问题,我们将会同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及地方政府,督促尚未开展区域和规划环评,或区域面积、产业布局等发生变化的产业集中区域尽快组织开展区域、规划环评或对已有规划环评进行修改。
(三)严格重点行业环境准入
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特别是新、扩、改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重点行业环评审批,上述项目环评必须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中“五个不批”要求,严把环境准入关,从源头预防污染的发生。
(四)严格车辆营运审批
对于环保检测不达标的营运车辆,不予配发道路运输证、不予通过年度审验;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使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参加的打赢蓝天保卫战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目标,确保工作得到落实。
(二)密切部门协同
建立与市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各相关部门确定联系人,强化本局各相关科室之间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及时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三)完善考核监督
局打赢蓝天保卫战领导小组定期对我局相关科室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于未及时完成任务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