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市场准入领域“证照联办”联合审批工作方案》已经局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17年8月31日
市场准入领域“证照联办”联合审批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投资和服务便利化改革,特别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鞍行审发〔2017〕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市场准入领域“证照联办”联合审批是在企业设立登记“五证合一”机制基础上,整合企业经营资格类行政审批事项,依托网上审批平台,实行
“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批、统一发证(照)”的审批模式。
实施范围:原工商部门“五证合一”企业设立登记和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的原民政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委、交通委、农委、水利局、商务局、文广局、卫计委、质监局、安监局、食药监局、旅游委等14个部门的36项经营资格类行政审批事项,共涉及33种证照。
二、具体措施
(一)五证合一
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工商、税务、质监、社会保险登记和统计登记统一办理,实行“一照一码”。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向市行政审批局分类综合受理窗口提交一份材料即可。市行政审批局企业登记处审核通过后,直接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信息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二)证照联办
实行“证照联办”联合审批制度的企业设立登记,主要有以下三类情况:
1、对需前置审批“先证后照”的企业设立。
申请人首先到咨询指导窗口,由咨询指导窗口负责进行企业核名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向申请人发放表格及告知单。申请人备齐前置审批、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后,向分类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分类综合受理窗口接件后进行初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接收后,分类综合受理窗口将申请材料录入网上审批平台,并将申请材料分转至企业登记处和其他相关审批业务处。确认受理后,审批业务处进行前置审批,并将审批结果经网上审批平台推送至企业登记处,企业登记处根据前置审批结果进行企业设立“五证合一”登记。企业登记处和其他相关审批业务处出具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由发证中心统一发放。
2、对需后置审批“先照后证”的企业设立,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和许可审批,对于同时申请的,实施“证照联办”。
对于同时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和许可审批的,申请人首先到咨询指导窗口,由咨询指导窗口负责进行企业核名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向申请人发放表格及告知单。申请人备齐企业设立登记、后置审批申请材料后,向分类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分类综合受理窗口接件后进行初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接收后,分类综合受理窗口将申请材料录入网上审批平台,并将申请材料分转至企业登记处和其他相关审批业务处。确认受理后,企业登记处进行“五证合一”登记,并将企业登记信息通过网上审批平台推送至相关审批业务处,办理后置审批。企业登记处和其他相关审批业务处出具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由发证中心统一发放。
对暂时先申请企业设立登记,但不办理经营资格类行政审批的,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同时发放后置审批所需申请表格,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做好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
3、对经营范围中既有“前置”也有“后置”的企业设立。
申请人首先到咨询指导窗口,由咨询指导窗口负责进行企业核名并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向申请人发放表格及告知单。申请人备齐前置审批、企业设立登记、后置审批申请材料后,向分类综合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分类综合受理窗口接件后进行初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材料接收凭证》。申请材料接收后,分类综合受理窗口将申请材料录入网上审批平台,并将申请材料分转至企业登记处和其他相关审批业务处。确认受理后,相关审批业务处进行前置审批,将审批结果经网上审批平台推送至企业登记处,企业登记处根据前置审批结果进行企业设立“五证合一”登记,然后将企业登记信息通过网上审批平台推送至后置审批相关审批业务处,办理后置审批。企业登记处和其他相关审批业务处出具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由审批局发证中心统一发放。
(三)网上办理
依托网上审批平台,推进市场准入领域“证照联办”联合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网上咨询、网上核名、网上申报、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和电子证照发放。
(四)市、县(市)区联动
同步推进县(市)区投资和服务便利化改革,特别是深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改革,通过“接权清权确权放权”,形成县(市)区涉及市场准入领域审批事项目录清单。通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集中审批、集约审批运行模式。通过县(市)区网上审批平台与市本级平台一体化整合,市县两级市场准入领域审批信息共享和互动,建立市、县(市)区“证照联办”联合审批机制,实现市场准入领域全市通办。
三、配套措施
(一)建立咨询指导服务机制
设立咨询指导窗口,提供咨询指导服务。为保障“证照联办”联合审批的顺利实施,建议从各审批处选派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建咨询指导服务队伍,采取轮岗制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并通过市行政审批局网站辅导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
(二)建立审批结果数据库
加快建立内部审批结果共享数据库,推进各审批处的业务系统与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系统的融合联通,大幅度减少办事人的材料准备数量,提升企业设立登记的信息化服务水平。
(三)加强审批人员业务培训
加强对企业设立审批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窗口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多个审批登记事项的法规、政策依据以及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一岗多能、一人多专”,促进审批人员由“AB岗”向“全能岗”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