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 信息发布时间:2025-05-20  】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相关规定,我局对辽宁信展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辽宁鑫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的注销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以举报。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并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情况寄(送)到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

邮政编码:114000

联系电话:0412-5588229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前公示名单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前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