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示

【 信息发布时间:2025-04-17  】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相关规定,我局对辽宁中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出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的注销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以举报。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并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情况寄(送)到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12号

邮政编码:114000

联系电话:0412-5588229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前公示名单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7日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注销前公示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