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0-11-24  】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准予以下21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鞍山腾鳌华业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海城市泰利橡胶助剂有限公司;
鞍钢实业集团(鞍山)设备运维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保安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三里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新湖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生产街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启明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人民路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接官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苗官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东耿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毛祁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析木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双栗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台安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西柳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兴海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冉家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前石加油站;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鞍山南台加油站。
特此通告。
附件: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资格单位名单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