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08  】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精神,推进审批流程再造,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给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印发了《鞍山市医药零售行业“一业一证”(“多证合一”)实施办法(试行)》,并全面开展“一业一证”办理工作。日前,全市第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已颁发给鞍山市惠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
医药零售行业“一业一证”(“多证合一”),是指在医药零售企业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过程中,在不取消许可事项、不降低审查标准、不改变监管关系、不改变各自证件编号规则、不影响事后监督管理的前提下,将申请人申办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多个许可证件和备案凭证,合并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推行医药零售行业“一业一证”(“多证合一”)的管理方式。
“一业一证”(“多证合一”)实行“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审批运行机制,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降低审批成本。申请人申领医药零售行业“一业一证”(“多证合一”)行业综合许可证,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整合申报材料,将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套许可申请材料集成为一套综合许可申请材料,一次性录入电子审批系统。审批采取并联审批模式,审批时限依照全流程审批事项中许可证审批用时最短事项的时限确定。
实施医药零售行业“一业一证”(“多证合一”)审批模式,是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落实“一网通办”、深化审批流程再造、打造办事方便的营商环境的重要创新举措,这一审批模式将切实降低医药零售行业准营的制度成本,全面提升药品零售企业的办事便利度,有力推进我市医药零售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12月8日